金沙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追加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追加评选工作的通知》,我院将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增补名额评选。我院增补名额为2名。评选要求如下:
一、申请对象
9月份评选完成的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以及学院本科2-4年级符合评审条件的其他同学均可申请本次国家奖学金增补评选。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审学年内无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和学习成绩排名均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6.具体申请条件和9月份评审条件一致,参见《金沙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实施办法》。
三、评选细则
1、此次增补根据答辩最终得分进行排序,从国家奖学金到上海市奖学金,根据空缺名额按排序依次增补,直至增补名额完成。
2、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只能获得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中的一项。如果有学生因从上海市奖学金成功递补到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就不再保留,国家励志奖学金亦如此。
3、9月份评选结果有效。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无需参评,同时若9月获得上海市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同学参与此次国家奖学金增补答辩后未获得者,原奖项保留不变。
四、评选流程
第一阶段:学生申请:凡符合评奖条件的学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即日起至11月3日16点,填写下述链接:金沙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增补申请人汇总表https://kdocs.cn/l/ct6igcmZU0E2。请同学们认真填写。
第二阶段:学院组织审核
辅导员进行奖学金资格审查,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选,按照学院最终通知的候选人进入答辩环节。
第三阶段:学院组织答辩
预计11月4日下午进行答辩(具体时间待通知),请提前准备3分钟答辩ppt。答辩ppt最晚请于11月3日20:00前重命名“姓名+国奖增补答辩”,发至3027222107@qq.com邮箱。填写问卷且按时发送ppt视为报名成功,两者缺一不可,逾期发送ppt也视为无效报名。问卷内奖项内容将作为答辩参考素材,请认真填写。
第四阶段:公示上报
完成答辩评选后,评选结果将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并审核后上报学校,最终评选结果以学校公示名单为准(材料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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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