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2023-2024学年本科生单项奖学金评选通知
各班级:
本科生单项奖学金旨在奖励在校学习阶段某一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学生。根据《金沙本科生单项奖学金评定细则》要求,结合学院要求,现将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学院2-4年级在校本科生,共7名。
二、评定要求
1.凡符合《金沙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所规定的评定条件者,均可申请参评金沙本科生单项奖学金。
2.金沙本科生单项奖学金每人500元,评定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须由学生自行申请。
3.金沙本科生单项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毕业学年不设单项奖学金的评选。
4.有下述任意情况者,不具备金沙本科生单项奖学金的申请资格:
(1)当学年有课程考核不及格者(含必修课、选修课等全部课程)。
(2)参评学年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学校处分者或当年度仍在处分期内者。
二、评定奖项
1.学习进步奖学金。此奖项用于参评学年两学年成绩对比进步名次≥专业人数的30%及以上且专业排名在前50%内。
2.文体突出奖学金。此奖项用于奖励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在各类文体比赛中获市级以上奖项的个人,或者在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
3.优秀志愿服务奖学金。此奖项用于奖励学生在校级以上重大志愿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被颁发证书,或被市级及以上表彰或相关媒体报道。
4.创新创业奖学金。此奖项用于奖励科技能力突出、创新能力强,获得国家专利、在正式刊物发表科研论文、出版专著的优秀学生,如发表SCI(第一作者)、申请专利(前二)、科创竞赛获得省市级以上重要奖项或突破性成绩。
5.优秀社会实践奖学金。此奖项用于奖励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取得市级及以上奖励的学生,包括假期社会实践、第二课堂有突出成绩的学生。
6.精神文明建设奖学金。此奖项用于奖励在校园文明建设、班风学风建设、道德诚信建设、助学助残等活动中,在抗击疫情、抗洪抢险、地震或其他救援抢险等非常时期,在维护社会秩序、见义勇为和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或受到校级、市级及以上媒体报道或表彰的学生。
三、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申请,凡符合评奖条件的学生可向学院提出申请,在10月27日之前将电子版《金沙2023-2024学年校单项奖学金申请汇总表》以及相应的支撑材料交给辅导员。注意:支撑材料全部放到一个Word文档里,标注清楚每一项内容。
2.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定小组,根据学院学生申请情况进行评定,确定获奖初审名单。
请各班级辅导员将本班级的申请汇总表审核后在10月28日前汇总好,交到学院负责资助的老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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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