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活力团支部”“特色团支部”“红旗团组织”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挖掘和宣传基层团组织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促进全校基层团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共青团工作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基层团组织中开展“五四活力团支部、特色团支部、红旗团组织”评选、表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评审条件
(一) 红旗团组织
1. “五四红旗团组织”包括:“五四红旗团委”和 “五四红旗团支部”。
2. “五四红旗团组织”基本标准:班子建设好、组织建设好、活动开展好、阵地建设好,具体要求参阅《金沙 “五四红旗团组织”测评表》(附件1)。“五四红旗团支部”参选单位需获得过“五四特色团组织”称号;“五四红旗团委”参选单位需有所属团支部在2022、2023年获得过“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红旗团组织申报需在2023年6月进行创建的团组织。
(二) 特色团支部
在“五四红旗团支部”考核标准的某一方面成绩比较突出,形成工作特色,并对全校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具有指导和推广价值,特色团支部申报需在2023年6月进行创建的团支部。
(三) 活力团支部
团支部在班级建设、团员管理、活动开展、制度落实、作用发挥等方面(参考附件2《金沙“活力团支部”测评表》)工作扎实,活力团支部申报需在2023年11月进行创建的团支部。
二、 评审要求
1. 各学院团委在学院党组织指导下,根据要求和评选条件,通过材料展示、组织答辩等方式,自行组织评选“特色团支部”“活力团支部”,公示后报学院党组织批准,报校团委审核;
2. 校团委组织“五四红旗团组织”评审工作,各创建单位提前准备PPT成果展示、汇报(红旗团委5分钟,红旗团支部3分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 评审名额
1. 活力团支部:7家
2. 五四特色团支部:3家
四、 时间安排
1.3月29日,各创建单位根据要求开展自查,整理完善各项材料,参与评选五四特色团支部、五四红旗团组织的支部填写《金沙“争红旗、创特色”总结登记表》(附件二),3月29日前发送至邮箱huanhuazuzhibu@126.com;
2.4月9日,学院组织答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4月19日,校团委对红旗团组织进行答辩评审
共青团js6668金沙登录入口委员会
202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