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关于开展2024年度金沙优秀毕业研究生和上海市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全方位培养高校毕业生,充分发掘我院政治觉悟高、科研素质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并表现突出的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树立先进典型,积极发挥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的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以高水平人才标准积极就业、投身社会主义建设,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8号)、《金沙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等文件要求,开展金沙(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和上海市(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评选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符合条件的2024届在籍在校中国籍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具体评选条件参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4〕8号)、《金沙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金沙关于“金沙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的实施细则》文件(见学院宣传栏)要求组织开展评选。
三、评选名额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今年我院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为17人;市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额为6人,市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四、评选流程
1.3月18-3月22日:学生在线申请填报
填报方式:登录金沙研究生信息系统(VPN),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校园网信息门户密码,操作手册见附件填写个人信息后下载导出《金沙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申请所需附件材料:《金沙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或系统公示截图)、科研成果(含发表论文、专利、省级及以上竞赛获奖等)扫描件等相关佐证材料。注: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资格,发表论文中,申请人需为第一作者(如有并列第一作者则申请人需在并列作者中排名第一),若为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为申请人导师。
系统开放申请时间:3月18-3月22日,申请人电子材料可提交学院审核,线上审核通过后再打印纸质版材料送至辅导员处。
2. 3月23日至3月29日: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组织答辩,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我院毕业研究生评选实施细则(见学院宣传栏)的评分标准进行总分排名,评审出金沙优秀毕业研究生和上海市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人选,并公示3天。
五、其他事项
1.评审时综合考量各方面表现,热心参与志愿服务、爱心公益等活动并做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先考虑;
2.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3.登记表的所有内容均须实事求是、准确填写,所获奖励和荣誉须附上相应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发表论文须附所发表论文的期刊封面、目录和文章首页或录用通知复印件;
4.对优秀毕业研究生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提请裁决,一经查实,按学院评审名单顺序递补;
5.被评定为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学生,若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或有与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相违背的行为,将撤销其“优秀毕业研究生”荣誉。
附件:2024年登录研究生信息系统申请优秀毕业研究生操作手册.docx
金沙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