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勤工助学岗位招聘通知(本科生)
为规范学院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帮助和培养在校大学生树立自立自强的意识、锻炼社会实践能力、顺利完成学业,根据《金沙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现面向全院学生公开招聘勤工助学岗位,岗位薪资按照学校勤工助学相关文件的要求发放。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见下表:
用工信息 | 岗位名称 | 人数 | 工作校区 | 工作内容 | 招聘要求 |
辅导员办公室助理 | 4 | 临港校区 | 协助辅导员做好各类信息、材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 品德良好,学习成绩优良;做事踏实严谨,责任心强;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 |
学生事务中心助理 | 3 | 临港校区 | 帮助处理学生事务中心日常事务。 | 品德良好;做事认真负责,学习成绩合格。 | |
学院办公室助理 | 1 | 临港校区 | 日常值班:协助我院临港校区会务、收发材料、跨校区或校区内物资接送等相关事务。 | 品德良好,责任心强,沟通能力较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
二、聘用程序和原则:
1、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优先录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为保证学生足够的学习时间,参加勤工助学学生工作时间每月不得超过32小时(即每周不超过8小时)。
3、参与应聘学生应符合招聘要求并由本人申报,需经辅导员考察,学院审核。
4、已聘人员由于本人因素不能再继续从事勤工助学者,必须提前7天向学院负责的老师报告,并继续完成本职任务至聘用人员到位为止。已聘人员因工作不负责或工作不到位,经教育仍未改正的,学院有权进行解聘,并通知本人。
5、岗位应聘表见附件,请需要的同学下载填写,本科生在3月13日之前纸质版岗位应聘表上交到各自辅导员处。
本通知的最终解释权归学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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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