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及学院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实施办法和评定细则,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1

上海市奖学金:2

国家励志奖学金:28

二、申请基本条件

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审学年内无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和学习成绩排名均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6.积极为学校、学院学生工作以及社会工作做出突出贡献或在社会实践、学术研究、创新发明、文体竞赛、学科竞赛中表现突出者优先考虑。

7具体申请条件,参见《金沙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金沙本科生上海市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js6668金沙登录入口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js6668金沙登录入口上海市奖学金评定细则》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审学年内无违纪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成绩优良,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或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者;

6.参评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8.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9.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10. 具体申请条件,参见《金沙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及《js6668金沙登录入口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细则》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为本科(含第二学士学位)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必须是2021-2022学年秋季学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2021-2022学年综合测评排名专业前50%

3.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只能获得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中的一项。

4.本次三奖申请先电子版申报,学院评审确定名单后再进行网上申报申请学生于91516:00前将电子版《金沙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汇总表》以及相应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发给各自辅导员处

 

附件1:金沙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人汇总表.xls

附件2:三奖申请审批表—样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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